星期五為了要放2天假 一定要把手上的工作告一段落
終於在8點45分下班...實在是餓到不能再餓
吃過飯後回家已經累攤了...洗個澡我已經快昏迷時
有一個人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連放2天假精力充沛,
看電視笑得超大聲...我只想默默的把保養品擦上然後滾到被窩裡睡
就在我準備上床時,突然有人很high的飛撲過來
"碰"
整個撞上我的臉
我的眼鏡往眼睛撞上去 眼淚當場狂飆
痛到至少30分鐘我眼睛是睜不開 我覺得死定了,我一定會瞎掉
他一下子要我坐到床上看看有沒有怎麼樣 一下又往撞到的地方按下去...
我真的好想打110叫警察把他抓走離我遠一點...不然我會受傷更多更痛
不過幸好冰敷過後好很多...也沒有留下瘀青不用怕被誤會家暴
但受傷的人總是有權要求賠償
我就開口啦
"1000萬!!!!!!!"
不是啦~ 其實是1000塊啦
我叫肇事者要準1000塊的小禮物,不然我是不會原諒他的
大家法院見!!!!
星期六10點就看到有人起來整理家裡,而且是小小聲的整理,
自己整理完煮了個烏龍面就出門去了...我繼續昏睡到12點半起床沒看到人就打電話給 肇事者
"你在那裡"
"我在買你的小禮物"
"買到了嗎"
"還沒....我不知道要買什麼(口氣很害怕)"
"那就不要買了 ,先回來"
"可是.我還沒買到...."
"先回來,再見!"
嘟嘟............
20分鐘後肇事者回來了,手上提著一句東西...我仔細打量著
"什麼東西???" 不像衣服 不像鞋子,也不是什麼漂亮的袋子,看起來很像裝火鍋的手提袋
"你猜看看啊" 肇事者很開心的笑著
"我不想猜,但我不喜歡你就完蛋了,我要告你!"
"你.....應該會喜歡吧?????"
我接過來....
驚!!!!!
是布丁!!!
是我最喜歡的新國際布丁
一口氣8個
哈哈哈~~~
好吧~我原諒你囉~ 啾 !
PS.這個週末在吃布丁中幸福的渡過~~~~
PS2.張董毫髮無傷~我沒有出手,請各位不用擔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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