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為了要放2天假 一定要把手上的工作告一段落

終於在8點45分下班...實在是餓到不能再餓

吃過飯後回家已經累攤了...洗個澡我已經快昏迷時

有一個人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連放2天假精力充沛,

看電視笑得超大聲...我只想默默的把保養品擦上然後滾到被窩裡睡

就在我準備上床時,突然有人很high的飛撲過來   

"碰"

整個撞上我的臉

我的眼鏡往眼睛撞上去    眼淚當場狂飆

痛到至少30分鐘我眼睛是睜不開   我覺得死定了,我一定會瞎掉

他一下子要我坐到床上看看有沒有怎麼樣  一下又往撞到的地方按下去...

我真的好想打110叫警察把他抓走離我遠一點...不然我會受傷更多更痛

不過幸好冰敷過後好很多...也沒有留下瘀青不用怕被誤會家暴

但受傷的人總是有權要求賠償

我就開口啦

"1000萬!!!!!!!"

不是啦~  其實是1000塊啦

我叫肇事者要準1000塊的小禮物,不然我是不會原諒他的

大家法院見!!!!

 

星期六10點就看到有人起來整理家裡,而且是小小聲的整理,

自己整理完煮了個烏龍面就出門去了...我繼續昏睡到12點半起床沒看到人就打電話給 肇事者

"你在那裡"

"我在買你的小禮物"

"買到了嗎"

"還沒....我不知道要買什麼(口氣很害怕)"

"那就不要買了 ,先回來"

"可是.我還沒買到...."

"先回來,再見!"

嘟嘟............

 

20分鐘後肇事者回來了,手上提著一句東西...我仔細打量著

"什麼東西???"  不像衣服 不像鞋子,也不是什麼漂亮的袋子,看起來很像裝火鍋的手提袋

"你猜看看啊"  肇事者很開心的笑著

"我不想猜,但我不喜歡你就完蛋了,我要告你!"

"你.....應該會喜歡吧?????"

我接過來....

驚!!!!!

 

 


 

P1080477.JPG 

是布丁!!!

是我最喜歡的新國際布丁

一口氣8個

哈哈哈~~~

好吧~我原諒你囉~ 啾   !

 

PS.這個週末在吃布丁中幸福的渡過~~~~

PS2.張董毫髮無傷~我沒有出手,請各位不用擔心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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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vian9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